更新时间:2022-09-21 09:35:17 来源: 浏览:1868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动“广东技工”工程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市委“产业第一”决策部署,加快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和选拔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实施“行行出状元”工程,营造学习技能人才、尊重技能人才、争当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促进技能人才培养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举办珠海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珠海市总工会
协办单位:珠海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实施单位:珠海横琴新东方烹饪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初赛时间:2022年9月24日
决赛时间:2022年9月25日
理论考试:2022 年 9 月25日下午15:00-16:00
比赛地点:珠海新东方烹饪学校(请各位选手于上午08:00来校报到)
注意事项:
1.抽签时间为上午09:30,请各位选手准时参加抽签。
2.各参赛选手抽取的号码不得更换,否则视为作弊论处。
(一)雕刻竞赛内容:
1.本次比赛以现场操作的方式开展,选手最终成绩由现场分及作品分构成,总分为100分。
2.进入决赛的选手也可以根据需要参加专业理论知识考核。该考试以选手自愿为原则,并且该成绩不纳入比赛成绩计算。如果选手技能实操成绩合格,专业理论成绩也合格,则可获得中式烹调师初级(五级)职业等级证。
3.选手在规定时间150分钟内,独立完成比赛作品:
初赛作品:由组委会现场统一提供的原材料做一款花鸟组合作品;
决赛作品:自备原材料、主题不限,在规定时间完成一款主题雕刻作品。
(二)雕刻竞赛要求:
1.初赛原材料由组委会现场提供(提供白萝卜2斤,胡萝卜3斤,青萝卜1斤,心里美萝卜1个(约0.6斤),法香0.1斤)。
2.决赛原料自备,只允许携带净料(底座可提前做好)进场。为保证评判标准的统一,原料规定使用果蔬类品种,严禁使用冰块、豆腐、琼脂、花泥、泡沫等原料。
3.雕刻制品要求主题鲜明,立意健康,构思巧妙,造型美观,比例得当,构图合理。要求成品组盘,四面(360度)完整,高度不得超出50厘米(作品最大高度,不含盛器),超出规定尺寸按0分处理。
4.雕刻手法得当,操作娴熟,线条流畅有力,简繁适当。制品原料使用得当,能物尽其用。
5.点缀品使用得当,不喧宾夺主;制品接口的处理不能直接暴露接口及胶水、竹签等辅助用品。
6.承托制品的盛器及支撑物由选手自备。选手只能带新鲜花草类点缀品进场,严禁携带其他类点缀品入场。制品中所有需要刀工处理构件均在场内完成。
7.制品须摆放在瓷器餐具或木托盛器内,禁止使用大理石、玻璃罩、镜框等非餐具,器皿洁净无异味,操作场地清洁卫生。
8.选手自带工具和盛器,自带的工具、盛器、餐具等不得带任何标识,盛器、餐具由参赛者在盘底以参赛号标记,以便赛后认领。
第一名: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奖金;
第二名:获得荣誉证书和600奖金;
第三名:获得荣誉证书和500奖金;
第四名:获得荣誉证书和300奖金;
第五名:获得荣誉证书和200奖金;
第六名:获得荣誉证书和100奖金。
备注:
1.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2.第1-6名荣誉证书由珠海市人社局和珠海市总工会盖章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