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01 10:58:21 来源: 浏览:1592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286号)文件,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大赛促进技能人才培养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时代·新技能·新梦想
主办单位: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总工会
协办单位: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 、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
实施单位:珠海横琴新东方烹饪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鹤洲新区筹备组社会事业局
中式烹调
1.竞赛人数:
各参赛单位选手不得超出3人,报名以先后顺序为准(初赛限定50人,决赛为初赛综合成绩前22人),制定领队职责(特别是安全管理)和参赛目标,严格执行竞赛实施方案,并严格服从执委会统一安排。
2.竞赛内容:
比赛分为初赛及决赛,选手在规定时间120分钟内,完成一款“规定作品”和一款“自选作品”的传统或者创新粤菜,其中:
①.规定作品:
初赛主料:生蚝15个(3头)/人;
决赛主料:蓝尾白虾2斤/人。
由执委会现场统一提供主料制作一款粤菜,所用的其他辅料(配料)、特殊调味料和餐具由选手自备携带进场参赛;
②.自选作品:初赛、决赛均为自选一款作品,原材料不限,所用的原材料、特殊味料和餐具由选手自备携带进场参赛,但自选菜不得重复使用规定菜肴已使用过的食材原料、烹调方法和味型,建议选用地方特色食材,体现传统或新派粤菜特色。
3.作品要求:
①.规定作品送评要求:展示盘1份,另备裁判位吃盘3份,并随附《作品说明表》,器皿(含试吃盘)自备。
②.自选作品必须体现烹饪技能技巧的高级菜式,
送评要求:展示盘1份,另备裁判位吃盘3份,并随附《作品说明表》,器皿(含试吃盘)自备。
③.所有携带进场自备原材料的品种和数量均以个人填报的《作品说明表》为依据,由现场裁判员检查核准。
④.不得违规使用食用添加剂,禁止使用国家严禁食用的动、植物原料。
⑤.两款菜品须分别详细填写《作品说明表》一式两份,其用作实操技能竞赛的报到检录与作品评分之用,凡没有《作品说明表》的不得参赛。
⑥.两款作品成绩总和平均分作为该选手实操技能比赛的最后成绩。
1.初赛
时间: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09:30-17:30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兴湾一路6号(珠海横琴新东方烹饪学校)
备注:10月28日(星期四)18:00-19:30初赛结束后,如有需要获取中式烹调师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证书的选手(进入决赛的前22名),需参与执委会组织的高级(三级)理论考试。
2.决赛
时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珠海市金湾区金铭西路98号(高训中心金湾基地)
(一)奖项设置:
中式烹调项目赛出前9名,颁发名次荣誉证书及奖金,其中前3名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称号。理论考试及实操比赛作品符合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标准的参赛选手,按规定颁发对应项目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证书。
(二)奖励方式:
第一名:获得奖杯、荣誉证书和30000元奖金、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称号;
第二名:获得奖杯、荣誉证书和20000元奖金、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称号;
第三名:获得奖杯、荣誉证书和10000元奖金、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称号;
第四名:获得奖杯、荣誉证书和5000元奖金;
第五名:获得奖杯、荣誉证书和3000元奖金;
第六名:获得奖杯、荣誉证书和2000元奖金;
优秀奖3名:各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元奖金。
(一)参赛对象:
凡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在珠海市参保就业6个月及以上人员或在我市学校在读学生,可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名参赛,同一单位参赛人数不超过3人。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23:59截止。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扫描件发至执委会办公室邮箱:zhxdfbgs@xhgroup.cn);
2.线下报名(提供相应纸质材料现场报名)。
(四)报名资料:
1.报名表(“本人承诺”处须本人签名、“单位意见”处须参赛单位盖章;限珠海市单位,每家单位限定推荐3人);
2.参赛选手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参赛选手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
4.参赛选手所在珠海市社保的流水证明(6个月以上);
5.参赛选手个人《作品说明表》等。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蔡英俊 手机:18350227601
办公电话: 0756-8926128
附件:(技能大赛报名表、作品说明表、疫情防控健康检测信息表)